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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目前為止,我要離職的事情,公司裡面有很多同仁都知道了,
但是離職原因,我只有跟家如、施董、師母提過,
而最貼近事實的部份,也只有家如、師母知道。
但是週日的晚上我卻聽到另一種說法,
是一種令我感到好氣又好笑的說法。

竟然有人認為,
我要離職是「因為師母要帶逸倫出國,我感到不太公平」?
而且還講給另一個人聽,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。

如果我會因為這種原因提出離職,那這個公司也沒有留我的必要了。

至於出國的事情,我倒是週日晚上才第一次聽到,
聽到的感覺就是「沒感覺」,真的沒什麼感覺,
並不會不高興,也不會感到憤怒,當然也不會覺得不公平。

也許,所謂的「出國說」只是一種玩笑話,不是真實要發生的事情,
也許,這是真的,很快就要出國去玩,那又如何?
老實說,我一點都不在意。

所以,我也覺得會說出這樣傳言的人,真的是...有點無聊。

倒是最近工作狀況出包頻繁,
先是支出了DuSkin的芳香劑600元,我忘記填寫,
然後是教學券支出忘記填寫在場租收費表上,
檢討一下呀!

因為聽障奧運九月份即將在台北舉行,
而早班支援冠甫,晚班支援珈均,兩位都在八月底要畢業,
到時候,又回到館長1枚、搭配早班1個、晚班1個的狀況,
加上施董八月份要回馬來西亞兩次,無法找人來接手工作,
(其實現在找工作的人很多,如果真的要找人手,是不可能找不到的)
(只是差異在熟悉程度、信任程度,施董慣用熟人)
所以,師母動之以情對我勸說,希望我幫忙到九月底,
為了說服我協助到九月底,施董也私下另外提出了一個條件。

目前,決定是在公司幫忙到九月底。

其實我也擔心,既然有留下來一個月的理由,
那就會有留下來第二個月的理由,
如果一個月一個月拖下去,最後也是沒辦法執行我想要的事情,
所以這次要堅定,不能夠輕易的動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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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ita_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